電信修法別變一個競爭、兩個政策
通傳會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,刻在立法院審議中。草案總說明提到為因應快速網路技術變革,避免阻礙數位匯流與創新,參考了歐盟二〇〇二年及〇九年電信架構指令,擬放棄現行以業務別分類的管制,改採行為管理模式,其中為促進市場競爭,特別以專章規範電信事業的競爭行為。此次立法對電信業實屬重大,但如果草案空有文字的形體,欠缺以競爭法原理原則為基底的立法思維,實難以達成促進電信產業競爭的目的,反而可能造成「一個競爭、兩個政策」的執法困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