媒體評論文章


兩大餐飲外送平台收購案對國內的影響層面廣泛,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,該案目前仍在公平會要求補件的程序中,猶待定奪。不過依據過去的經驗,除非禁止其結合,否則以本案影響市場的程度,公平會極可能在附加多項附款後始予放行,因此附款的設計,與是否能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,關係密切。

2024 年 7 月 25 日歐盟貿易總署宣布,歐盟已與新加坡完成「數位貿易協定」(DTA)的雙邊協商,將在各自完成內部程序後正式締約。協議的內容除了促進商品與服務的數位貿易之外,還包括消除不合理的資料跨境流通障礙,以及高強度的反詐騙規則以提高對數位貿易的信賴等。

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五月底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,政策的視角大致上仍是由產業別出發。以「創新經濟,智慧國家」為例,領域包括半導體相關戰略產業、醫藥衛生、教育文化、農業、金融、交通、軍工等,但事實上各領域將於我國數據資料環境中熔於一爐。

從企業數位轉型、建構物聯網或智慧城市,甚至人工智慧相關產業發展,無不與雲端運算服務密切相關,說雲端運算為當今數位經濟的根本實不為過。但觀察除了美國以外的世界各國,包括我國在內,公私部門的雲端 IT 環境,皆由屈指可數的少數美國企業所提供,如 Amazon 的 AWS、微軟的 Azure 及 Google 的 GCP 三大業者蟠踞公有雲市場。

今(2023)年 7 月 4 日歐盟法院就 Meta 案的先決判決出爐,這件被外國科技記者描述為具指標性,甚至是終結「監控資本主義」的判決,除了明白宣示競爭機關在進行個案反競爭評估時,可以將個資保護作為考量因素之外,還明確指出, Meta對使用者追蹤、建檔進而個人化廣告的獲利模式,使用者「同意」是唯一的合法基礎。

通傳會日昨舉行公聽會,討論特定電信服務市場上應該如何指定具市場顯著地位的事業,以及指定之後可能加諸的特別管制措施。在已經被通傳會界定為欠缺有效競爭的五個相關電信市場上,中華電信皆入選為具市場顯著地位者,在行動通信網路語音接續服務市場上,連宣稱有經營困境或主張自己是垂危事業的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,也都被通傳會建議納為具市場顯著地位者。這個事實具體而微地顯示通傳會對電信業事前管制的誤認可能不小。

The annual EU-Taiwan Trade and Investment Dialogue occurred on June 2, with media reporting that it was the first time for it to be a ministerial-level meeting.

日前我國與歐盟再次進行雙邊經濟對話,報導稱這是首次提升為部長級的會談,顯示歐盟較過去更重視對台關係。這樣的發展當然是國人所樂見,也是政府部門長期努力的成果。